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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企业纠纷撤诉解决

时间:2020-07-13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20年5月,一起在诉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共同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需要对一套自动组装生产流水线的运行情况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设备验收难,诉讼程序耗时长
    公证人员与双方代理律师沟通后了解到,甲公司向乙公司生产一套自动组装生产流水线,由于双方企业对商品的检验标准约定不明,导致一直无法完成设备验收。诉讼双方历时三年把官司从一审、二审,到重新递交证据再走一审程序。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如何查证“定制设备是否满足口头约定验收条件”也觉得无奈。
    精准测算,证据保全出方案
    双方律师协商后征得法院同意,共同向我处就设备流水线的运行情况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仔细向双方代理人及设备订制和制作方了解了设备的技术特点和理论指标,测算出需要对22个种类的产品在流水线上产品生产时长、数量、卡顿次数进行实际测量和清点,每种产品测试耗时约1小时。
    疫不容辞,公证助力解难题
    疫情之下,企业“复工、复产”的压力很大,“稳就业、稳生产”也是公证行业的责任。针对上述特点,我处设计了有针对性办证思路和方案,力争最大可能提高办证效率、降低当事人经济成本。我处选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两名助理出现场,在原、被告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公证人员对整个自动组装生产流水线生产测试产品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公证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人工统计,经过三天时间,终于完成了所有产品测试,测试过程和结果也受到了双方公司的认可,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后原告撤回起诉。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中所言,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本案中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独立身份,协助审判机构处理涉案的技术性问题,通过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使得争议双方“定纷止争”,在实现公证机构“防止纠纷、减少诉讼”根本社会价值的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机构“案多人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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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